浅谈我国个人公司的立法

浅谈我国个人公司的立法

一、浅议我国一人公司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鑫强[1](2016)在《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参与投资的方式也变得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设立公司来追求经济利益,而一人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具有传统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性的特点,同时一人公司的设立简便,运转高效灵活,深受中小投资者的青睐。自2005年《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后,一人公司在我国已经有10年的发展。2013年对公司法进行修订,更是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对投资者而言1块钱也能开公司,这意味着一人公司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一人公司这种特殊的公司模式,决策机构只有一个人,股东的权利无限被放大,公司各个组织机构简化的特点使得公司高效运转,适应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等行为缺乏监督。股东在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难免容易忽略了债权人的利益,存在诸多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何平衡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在关注经济效率的同时,又要维护公平,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从一人公司概念的界定入手,对什么是一人公司以及一人公司的种类作了介绍,分析了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理论基础,并通过与传统公司的差异比较来突显一人公司制度的特殊性。一人公司在股东数量、内部治理结构、责任承担方面与传统公司都有所不同,一人公司的特性使实践中公司财产和股东的财产发生混同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对债权人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刻不容缓。我国新《公司法》在一人公司信息公示、财务监督、债权人的救济方面都有新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一人公司债权人侵权的风险。但是,立法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的存在使债权人利益无法得到足够有效的保障。因此,本文通过对比国外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相关立法,从中寻找可借鉴之处。最后,本文认为规定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完善一人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细化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借鉴国外的次级债权制度是保障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措施。

王盼盼[2](2013)在《论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文中研究说明2006年我国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其中最重大的修改莫过于将一人公司制度纳入现行体制,从立法上肯定了一人公司在我国的合法地位,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的新的规定,包括一人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财务会计审计、人格否认的相关制度等。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人公司与普通的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如在股东人数方面,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在股东权力行使方面,在一人公司中,股东的权力相对与普通公司的股东权力较大,在公司组织结构方面,一人公司的组织结构不同与普通公司中的三会并存,在公司成立的条件方面等都有很大的不同。由于一人公司的天然缺陷和制衡机构的缺失,在实践中一人公司的相关制度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公司组织结构的不完善,财务监督力度不够,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所以,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极易受到侵害,一旦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股东必然选择前者,由此给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带来了潜在损害。基于此,本文主要从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方面开始探讨。文章首先论述的是一人公司定义和特征以及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了保护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性主要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财产归属等方面的不完善。同时指出了在实践当中对一人公司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的同时,对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应该重点的保护,原因在于一人公司的股东单一,公司的组织结构不完善,财务审计制度的不健全,人格否认制度过于笼统及适用范围狭窄等方面存在缺陷,从而使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本文随之阐述了国外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别从一人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人格否认制度等方面对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从而使一人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

凃智博[3](2013)在《探析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兴投资方式的一人公司应运而生。因为其较低的投资设立成本和高效的资本运作效率,一人公司很受广大中小投资者所钟意,成为很多经营者愿意选择的投资方式,我国新《公司法》也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然而一人公司由于股东的单一性,缺乏成员间的相互监督,最容易发生公司法人格滥用的问题,法人格否认理论对一人公司风险和权利平衡的矫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新《公司法》在第20条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在第64条针对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作出了特别规定,这是我国公司立法的重大进步,实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无到有的规定。但这些法律条文未明确其适用的相关问题,规定相对抽象模糊,操作性不强,难以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因此,本人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关理论探索分析,本文在分析一人公司及其法人人格否认的同时也指出了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并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本文第一章是对一人公司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介绍了一人公司的概念、特征、形成原因以及承认一人公司必要性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针对一人公司的固有缺陷进行了讨论。第二章针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价值进行了探讨,介绍了其概念、形成发展、适用情形等,同时比较分析了国外若干国家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随后,论述了我国建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价值。第三章论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概况,同时,着重对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进行了思考分析并指出了我国关于此规定的不足。第四章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

徐舒婷[4](2012)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避免一人公司的股东借用公司的面纱来遮蔽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个案行为,而设置的一种揭开这层公司的面纱,让一人公司背后的股东直接面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一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股东单一、治理结构简单的特征,所以其法律人格具有不稳定性再加上有限责任制度自身缺陷,则更容易给股东滥用公司法律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创造机会。该制度以纠正人格滥用维护法人制度为价值,以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作为法理基础,以慎重适用为原则。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范围、构成要件、司法适用等现状,凸显出立法上规定过于笼统粗略、不够科学以及程序上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性指导等缺点,有必要从实体上和程序上进行反思及完善。一方面制定专门司法解释对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原则、构成要件、适用范围、适用结果及例外等内容进行科学细化,同时增加引入分类别适用原则为指导;另一方面设计程序规则对于诉的结构性质、当事人范围、举证责任、适用阶段进行明确及完善。

罗丽娅[5](2011)在《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地位之前,一人公司是以事实上的公司形态所存在的。后来,随着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大量涌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各国的公司法才逐渐接受这一特殊的公司的形态。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态度也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直到在2006年新修改的公司法中才正式确立其法律地位。一人公司的产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符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一人公司与传统的普通公司最大区别的就在于股东的唯一性,它的出现对传统的公司法律制度理论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在我国,一人公司的产生和设立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积累资金、发展经济和增加就业。但是,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和责任的有限性,容易导致一人公司中唯一股东在有限责任制和公司独立人格这两大保护伞下,在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融合下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滥用权利,从而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为了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降低交易的风险,必须对一人公司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建立完善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本文针对这一课题,以我国新公司法确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为背景,以其存在优势和产生的弊端为切入点,阐释一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产生的侵害及保护的必要性。通过两大法系典型国家对一人公司债权人法律保护的比较分析,总结其先进的经验,具体研究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措施,以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论以外,正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一人公司概述。本部分从一人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这一内容为基本切入点入手,在分析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人公司在社会经济中存在的价值。结合一人公司独特的特性,总结出一人公司存在的优势和弊端,从而揭示并引出一个根本问题:一人公司这一特殊形态在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应该作出一个特殊的法律规定。第二部分为一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本部分以第一部分为基石,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并阐述了一人公司这一特殊形态给债权人利益造成的侵害。由此部分得出的结论,提出一人公司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为以下几个部分的论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第三部分为国外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规制的借鉴。通过此部分的论述可以看出两大法系典型代表国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独特性,并由此分析其独特性,借鉴其对一人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先进经验,为完善我国的立法提供提供有力的支持。第四部分为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定及不足。这一部分简要的阐述了我国一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重点对我国立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定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而为第五部分的立法完善奠定基础。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构想。这一部分是以第三、第四部分为理论基础,总结和借鉴各国的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先进经验,从而得出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措施。

范仁涛[6](2010)在《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一人公司这一经济主体正式得到立法上的认可。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经济主体,一人公司具有比传统公司更多的优势,其独特的治理结构,使其设立比较便捷、管理成本比较低,有利于鼓励公民和企业的自主创业,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向经济领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但是,与传统的公司组织形式相比,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使得传统公司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的作用无法得到体现,通常情况下是单独股东自任董事、经理并实际控制公司,缺少了复数股东之间和公司内部三大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所以,一人股东可能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混同,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等等。诸多的混同使公司的相对人难以搞清楚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使公司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了过大的风险,这就非常不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现行的公司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情对一人公司作出了相应的规范,但是相比较于不断变化发展的一人公司,似乎还是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因此,完善一人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充分发挥一人公司的自身优势,使之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对于保护与之相关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将首先介绍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些基本问题,然后结合一人公司的特点及我国立法的现状,对一人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发现归纳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解决思路。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如下:第一章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分析。包括对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人公司的概述及一人公司存在的有哪些意义,对于一人公司法律性质的争议等内容。第二章我国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及理论分析。这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包括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股东、股东决议的形成召集程序及股东决议必须形成记录并经一人股东签名,一人公司权力机关方面存在的缺陷;一人公司董事的资格、选任及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的记录、一人公司董事方面存在的缺陷;一人公司监事的资格、选任、监事会的召集和决议的记录,一人公司监督机关方面存在的缺陷;我国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相关问题现状分析中的财务监督制度;公示登记制度;责任机制问题等内容。第三章我国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这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内容,包括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中的一人公司的权力机构;一人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一人公司的监事会、监事;一人公司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公示登记以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一人公司责任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等内容。论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阐述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问题,比较分析一人公司治理结构与传统公司治理理论的不同之处,明确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2、通过整理分析,给出一人公司治理的法律定位,有利于澄清学术界在一人公司治理结构法律性质认识上的争议;3、分析探讨我国现阶段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现状,同时参考国外的相关立法成果及学界的研究成果,明确我国存在的不足,完善我国的一人公司治理结构。

张海礁[7](2008)在《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指出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它最初是以一种事实上的而非法定的公司形态出现的,是在公司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形式。一人公司确定了经营风险模式,避免了内部股东纷争,便利了公司灵活经营,维持了企业生存发展,在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一人公司是世界各国公司法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其观点不一,但大多数承认一人公司并加以规范,以发挥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避免其对社会经济秩序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的普遍潮流。本文试图从对一人公司的基本概念和性质分析入手,具体探讨我国现行公司法所构建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及其重要意义,并对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行分析,提出笔者对于完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全文共分三章如下:第一章:概述。本部分对一人公司的的概念、性质、分类及其产生过程做了介绍,还阐述了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和制度的挑战。第二章:通过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状况的分析,指出了其中存在的缺陷,明确了我国确立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现实意义,论述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第三章: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建议,并针对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结语: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沈和平[8](2008)在《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检讨与完善 ——以利益平衡理念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和存在并非偶然.而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赋予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这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司制度,促进我国公司的健康发展。然而新公司法实施两年多以来,人们当初所预期的一人公司制度在鼓励个人投资创业,繁荣我国私营经济,减少实质一人公司纠纷等”愿望并没有出现。为此,本文试图从公司法利益平衡的立法理念这一角度,从当前我国一人公司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阻碍我国一人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因及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并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有所增益。本文共分四个部分对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从公司法的立法理念入手,对公司法立法理念的更新与变更进行了概述,并着重分析了现代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理念对一人公司制度的意义和影响。第二部分对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状况和一人公司的现状作了评述,着重分析了阻碍我国一人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因,进而对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以利益平衡理念为视角,提出了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思,并从既要放松对一人公司和股东的管制,又要强化一人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最后对我国有关学者的相关建议进行了评述。第四部分对其他类型的一人公司包括衍生型一人公司、实质型一人公司、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关的构建建议。

杨静[9](2008)在《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评析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一人公司纳入了调整范围,正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并设专章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从而形成了一人公司的比较完整系统的规范体系。相较旧《公司法》进步许多,因此有观点将我国现行公司法建立的一人公司制度称为是21世纪公司法最富创新的制度设计。但是,新公司法在承认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同时还对其进行了诸多的限制,而且有的近乎苛刻。本文在比较各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就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制度设计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一人公司的概述。首先,介绍了一人公司的涵义;其次,根据公司的外在表现形式、股东身份、公司形态、公司形成的时间等标准对一人公司予以分类;最后,归纳了一人公司的法律特征并将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了比较。第二部分为对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一人公司的历史起源及世界各国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体例;其次,分析了我国一人公司的历史发展状况;最后提出了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评析。首先,解读了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其次,着重以比较法研究的视野并引进国外的相关先进立法,对我国的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包括现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以及一人公司制度设计的亮点和不足进行剖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完善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打下基础。第四部分则在前文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本着效率优先的理念,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立法经验,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一人公司的制度设计的一些构想。

袁圣兰[10](2008)在《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文中研究说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可谓是众望所归。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存在的合法性,符合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顺应了世界各国立法发展趋势,有利于鼓励投资、发展与完善公司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也给其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从公平的理念出发,如何在承认一人公司的同时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是立法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本文以传统债权人保护理论为基础,采取横向对比与纵向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一人公司与传统公司制度的比较,说明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性。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具体规定的评价,得出我国现实中一人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借鉴西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议我国在公司法上对一人公司的立法进行修改,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全文共四章,约三万六千八百字。第一章标题是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的特殊性,该章是全篇的逻辑起点。一人公司是公司类型中的一种,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该以传统债权人保护理论为基础,所以本章第一节写的是传统公司债权人保护理论。首先介绍了有限责任理论的功能优势以及其缺陷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消极影响,得出结论:虽然股东有限责任理论是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的结果,但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首先,有限责任对那些基于信用而与之交易的公司债权人来说有失公平。其次,有限责任对那些基于公司侵权行为而被动成为债权人的受害方来说有失公平。因此,极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失衡。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则是债权人保护制度产生与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分类比较,得出结论:公司只有将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置于公司考虑范围之内才能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公司债权人可以说是此种利害关系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类,因此,加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实属必要。第二节首先分析了一人公司的特性:股东和公司资本的惟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简单、法律规制的严格,然后指出一人公司正是因为这些特性使得其与传统的公司制度产生了一些冲突,例如股东的唯一性使得传统公司的社团性在一人公司中存隐性状态、公司内部简单的组织结构使得传统的三权分立原则不起作用、有限责任制度的引入更将使一人公司的债权人防不甚防。以上种种情况都使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交易时不仅要面临一般公司债权人的风险,还要承担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性而带来的特殊风险。第二章是对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的评价。首先肯定了我国采纳一人公司制度的举措,然后分析了我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具体规定,最后指出:虽然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营运、解散以及组织结构、财务等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但是有些条款过于笼统,个别条款还存在缺陷,不能兼顾到一人公司惟一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平衡,比如:缺乏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合理知情权的规定;缺乏与最低注册资本配套的相关规定;缺乏在一人公司治理结构上的详细规定等。第三章针对前面指出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的缺陷提出借鉴西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相关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在本节的论述中,笔者针对债权人知情权的缺乏建议对公司的重大事务进行公开;为了更好的配合注册资本制度,建议关注公司资本的维持;而衡平居次原则的阐述则是对解决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第四章的标题是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完善,也是全文的总结。先勾略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整体思路应采取事前预防、事后规制的方式,再分别从设立、运营和清算三个阶段对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全文。

二、浅议我国一人公司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我国一人公司立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第二章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概述
    2.1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2.1.1 一人公司概念界定
        2.1.2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相关理论
    2.2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易害性
        2.2.1 股东责任有限性致使债权人利益易被忽略
        2.2.2 公司财产混同侵害债权人利益
        2.2.3 股东单一性给债权人利益带来威胁
第三章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在我国的立法现状
    3.1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立法内容
        3.1.1 设立一人公司数量限制
        3.1.2 关于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3.1.3 公司财会信息披露制度及股东信息公示制度
        3.1.4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和书面决策记载制度
    3.2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
        3.2.1 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
        3.2.2 财务监督机制不够严格
        3.2.3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第四章 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国外考察
    4.1 国外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的相关立法
        4.1.1 英国的相关立法
        4.1.2 美国的相关立法
        4.1.3 法国的相关立法
        4.1.4 德国的相关立法
        4.1.5 日本的相关立法
    4.2 国外相关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 完善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
    5.1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5.2 完善一人公司治理结构
        5.2.1 明确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5.2.2 完善监事制度
    5.3 规定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
    5.4 完善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5.4.1 明确一人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
        5.4.2 具体适用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
        5.4.3 借鉴次级债权制度
第六章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2)论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绪论
1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概述
    1.1 一人公司的内涵及特征
        1.1.1 一人公司的内涵
        1.1.2 一人公司的特征
    1.2 一人公司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1.2.1 规范股东有限责任有利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2.2 完善组织结构有利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2.3 明确财产所有权归属有利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 国外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及对其的评价
    2.1 国外对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
        2.1.1 英国
        2.1.2 美国
        2.1.3 法国
        2.1.4 德国
    2.2 对国外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立法的评价
        2.2.1 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监督制度
        2.2.2 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2.2.3 健全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3 我国公司法中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公司法中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
    3.2 我国公司法中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3.2.1 资本制度不够完善
        3.2.2 缺少对衍生型一人公司的规定
        3.2.3 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
        3.2.4 财务监督力度不大
        3.2.5 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完善
        3.2.6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过窄及缺乏可操作性
4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4.1 完善一人公司设立阶段的资本制度
    4.2 规范衍生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3 完善一人公司运营阶段的信息披露制度
    4.4 规定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
    4.5 建立一人公司特殊的组织结构
        4.5.1 明确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4.5.2 赋予主要债权人决策执行中的监督权
        4.5.3 完善监事制度
    4.6 完善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4.6.1 明确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
        4.6.2 规定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情形
        4.6.3 引入深石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3)探析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一人公司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
    第一节 一人公司的概述
        一、 一人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 一人公司的基本原则
        三、 一人公司的分类
    第二节 一人公司的形成原因及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
        一、 一人公司的形成原因
        二、 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
    第三节 一人公司的制度缺陷
        一、 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二、 公私财产混同,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 信息披露不足,容易造成交易风险
第二章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价值探讨
    第一节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介绍
        一、 法人人格制度的简要介绍
        二、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简述
    第二节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主要适用情形分析
        一、 公司资本显着不足
        二、 利用公司独立人格来规避合同义务
        三、 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的高度混同
    第三节 国外若干国家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
        一、 美国关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
        二、 德国的“直索”责任规定简述
        三、 瑞士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分析
    第一节 在一人公司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况分析
        一、 在一人公司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二、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于一人公司要件分析
        三、 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追究
        四、 在一人公司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分析
    第二节 关于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思考分析
        一、 我国法律中关于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 我国一人公司中法人格否认制度规定的不足
        三、 我国一人公司中法人格否认制度不足的原因
第四章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一节 立法上的完善
        一、 建议完善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
        二、 提高一人公司法定最低资本额
        三、 建议设立一人公司法人担保制度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的完善
        一、 严格把握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二、 加强对一人公司的监督,加大惩罚力度
        三、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视案例指导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4)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0.1 选题背景和意义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的方法和内容
第一章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概述
    1.1 一人公司的人格与人格否认
        1.1.1 一人公司的界定及特征
        1.1.2 一人公司具有独立人格
        1.1.3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
    1.2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基础
        1.2.1 公平正义原则
        1.2.2 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2.3 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
第二章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价值探析
    2.1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正面效应
        2.1.1 纠正人格滥用
        2.1.2 维护法人制度
    2.2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负面影响
        2.2.1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被滥用的可能性
        2.2.2 确定滥用一人公司人格的情形
第三章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实施
    3.1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
        3.1.1 国外关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学说
        3.1.2 我国关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学说
    3.2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范围
        3.2.1 国外关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范围
        3.2.2 我国关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范围
    3.3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适用
        3.3.1 慎重适用原则
        3.3.2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举证责任
        3.3.3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
        3.3.4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阶段
第四章 我国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构想
    4.1 完善立法制度
        4.1.1 完备司法解释
        4.1.2 引入分类别适用原则
    4.2 规范程序设置
        4.2.1 把握诉的结构性质
        4.2.2 明确诉的当事人范围
        4.2.3 举证责任事实转移
        4.2.4 破产清算案件中协调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5)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一人公司概述
    1.1 一人公司概念及存在的价值
        1.1.1 一人公司概念
        1.1.2 存在的价值
    1.2 一人公司存在的优势和弊端
        1.2.1 一人公司存在的优势
        1.2.2 一人公司存在的弊端
2 一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2.1 造成侵害的原因
        2.1.1 滥用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造成的侵害
        2.1.2 欠缺的组织结构造成的侵害
    2.2 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3 国外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规制的借鉴
    3.1 英美法系国家设立的保护制度
        3.1.1 英国
        3.1.2 美国
    3.2 大陆法系国家设立的保护制度
        3.2.1 法国
        3.2.2 德国
4 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定及不足
    4.1 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定
        4.1.1 提高一人公司法定资本限额
        4.1.2 制定主体身份登记制度
        4.1.3 限制股东设立行为
        4.1.4 确立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制度
        4.1.5 责任明确性
    4.2 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定的不足
        4.2.1 相关制度制定过于简单,实践操作性不强
        4.2.2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狭窄,实践操作性不强
        4.2.3 组织机构不完善带来的侵害
        4.2.4 自我交易行为未加约束
5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构想
    5.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体适用的完善
    5.2 一人公司内部信息公示制度的完善
        5.2.1 设立行为配套制度的完善
        5.2.2 特殊交易信息制度的完善
    5.3 健全、完善审计制度
    5.4 治理结构的完善
        5.4.1 调整董事会职权范围
        5.4.2 赋予主要债权人决策执行中的监督权
        5.4.3 完善监事制度
    5.5 引入连带保证责任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6)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公司治理结构的概述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及产生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理论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 一人公司存在的意义
        一、一人公司的概述
        二、一人公司存在的意义
    第三节 一人公司法律性质的理论争议
        一、一人公司法律性质的理论争议
        二、对一人公司法律性质的看法
    第四节 一人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第二章 我国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及理论分析
    第一节 一人公司的股东会问题探讨
        一、股东会的概述
        二、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三、股东决议的形成不适用召集程序
        四、股东决议必须形成记录,并经一人股东签名
        五、目前在一人公司权力机关方面存在的缺陷
    第二节 一人公司的董事会问题探讨
        一、董事会的概述
        二、一人公司的董事会问题
        三、一人公司董事的资格、选任及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的记录
        四、目前一人公司董事方面存在的缺陷
    第三节 一人公司的监事会探讨
        一、监事会的概述
        二、一人公司的监事会问题
        三、一人公司监事的资格、选任、监事会的召集和决议的记录
        四、目前一人公司监督机关方面存在的缺陷
    第四节 我国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其他相关问题现状分析
        一、财务监督制度
        二、公示登记制度
        三、责任机制问题
第三章 我国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第一节 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一人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一人公司的董事会、董事
        三、一人公司的监事会、监事
    第二节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相关问题的完善
        一、一人公司的财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二、强化公示登记以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
        三、完善一人公司责任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7)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一人公司概述
    第一节 一人公司的概念、性质和分类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
        二、一人公司的性质
        三、一人公司的分类
    第二节 一人公司的产生及其存在依据
        一、一人公司的产生
        二、一人公司的存在价值
    第三节 一人公司制度对传统公司制度的挑战及利弊分析
        一、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制度的挑战
        二、一人公司的利弊分析
第二章 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现状
        一、关于一人公司的设立
        二、关于一人公司的存续
    第二节 我国一人公司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一、一人公司的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
        二、一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三章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措施
    第一节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
        二、建立健全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有助于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法制
    第二节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措施
        一、一人公司的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制度不足及完善措施
        二、一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足及完善措施
        三、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足及完善措施
    第三节 建立健全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其它几点建议
        一、规范衍生型一人公司
        二、建立基本储备金制度
        三、对自己交易进行规制
        四、修改对一人公司股东的限制性条款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8)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检讨与完善 ——以利益平衡理念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利益平衡理念与一人公司制度
    第一节 利益平衡理念概述
        一、传统公司法的股东利益至上理念
        二、现代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理念
    第二节 一人公司概述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一人公司制度利益平衡理念的成因
        一、一人公司仍是诸利益相关者之结点
        二、诸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第四节 一人公司制度的利益平衡理念的意义
        一、实现法价值目标的契合点
        二、促进一人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 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检讨
    第一节 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状况
        一、05年公司法出台前的规定
        二、05年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节 我国一人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数量上占整个企业的比例不高
        二、数量上地区发展不平衡
        三、投资上大部分是小额创业
    第三节 阻碍我国一人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股东投资热情不高是直接原因
        二、一人公司制度缺陷是根本原因
    第四节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分析
        一、对股东限制过严
        二、对债权人保护不力
第三章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思
        一、一人公司制度的综合平衡
        二、一人公司各具体制度的平衡
    第二节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放松管制,促进效率和自由
        二、强化独立,保障安全和平等
    第三节 对其他学者完善建议的评述
        一、对担保等制度的评述
        二、对禁止自我交易等制度的评述
        三、对公司秘书等制度的评述
第四章 其他类型一人公司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 衍生型一人公司制度的构建
        一、附条件承认衍生型一人公司
        二、明确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手续
    第二节 实质型一人公司制度的构建
        一、一人持股95%以上的实质一人公司
        二、股东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实质一人公司
    第三节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构建
结论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9)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评析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研究动机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一人公司概述
    1.1 一人公司的涵义
    1.2 一人公司的分类
    1.3 一人公司的特征
    1.4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第二章 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
    2.1 世界主要国家(地区)一人公司的发展及立法体例
    2.2 我国一人公司的历史发展状况
    2.3 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的必要性
第三章 我国现行一人公司制度评析
    3.1 现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
    3.2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设计的亮点
        3.2.1 承认一人公司的类型仅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2.2 公示制度及要式主义的适用
        3.2.3 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3.3 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3.3.1 设立门槛过高
        3.3.2 财务监督的设计过于简单
        3.3.3 责任制度设计缺乏可操作性且不够合理
        3.3.4 缺少对存续过程中形成的一人公司的规定
        3.3.5 缺乏配套制度的建设
第四章 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想
    4.1 降低设立门槛
        4.1.1 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额
        4.1.2 取消对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的限制
    4.2 完善财务监督制度
    4.3 完善责任制度,取消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4.4 增加关于设立后一人公司的规定
    4.5 配套制度的建设
        4.5.1 税收制度的改革
        4.5.2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

(10)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特殊性
    第一节 传统债权人保护理论
        一、有限责任理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第二节 一人公司的特性及与传统公司制度的冲突
        一、一人公司的特性
        二、一人公司与传统公司制度的冲突
    第三节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风险分析
        一、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一般风险
        二、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特殊风险
第二章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评价
    第一节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态度转变
        二、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具体规定
    第二节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缺陷
        一、缺乏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合理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二、缺乏与最低注册资本配套的相关制度
        三、缺乏在一人公司治理结构上的详细规定
第三章 西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借鉴
    第一节 公司重大事务的公开
        一、借鉴公开公司重大事务制度的理由
        二、明确公开公司重大事务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资本的维持
        一、资本维持制度在公司法中的地位
        二、资本维持在公司法中的具体适用
    第三节 衡平居次原则的执行
        一、深石原则的历史沿革
        二、深石原则的积极作用
        三、适用深石原则的行为要件
第四章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完善
    第一节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整体思路
        一、事前预防
        二、事后救济
    第二节 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一人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二、一人公司运营阶段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三、一人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结论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类
    着作类
    外文文献
附录

四、浅议我国一人公司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D]. 陈鑫强. 长春工业大学, 2016(12)
  • [2]论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D]. 王盼盼. 辽宁大学, 2013(01)
  • [3]探析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D]. 凃智博.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2)
  • [4]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D]. 徐舒婷. 中南大学, 2012(02)
  • [5]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 罗丽娅. 山西财经大学, 2011(10)
  • [6]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研究[D]. 范仁涛. 浙江工商大学, 2010(11)
  • [7]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D]. 张海礁. 复旦大学, 2008(08)
  • [8]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检讨与完善 ——以利益平衡理念为视角[D]. 沈和平. 贵州大学, 2008(02)
  • [9]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评析与完善[D]. 杨静.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08(06)
  • [10]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D]. 袁圣兰. 贵州大学,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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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个人公司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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