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调研报告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调研报告

问:民办教育,是如何分类管理的?
  1. 答:是按照民办学校的具体性质来管理的,有些学校是属于盈利性的性质,有些则是属于非盈利的形式。
  2. 答:民办教育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乎判不能选择营利性,其他层次的学校,在举办的基础上,我们可尘顷仿以选择盈营利性,也可以选择非派纤营利性,主要看自己的选择。
  3. 答:民办教育也是归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因为他们也是需要老饥厅获得国家批准才能办肢带校的,所以他们的分类管理这一块也是要服从教侍隐育部门的。
  4. 答:一般都是经过教育局手仿统一管理,因为不管这个学校是民办学校还是公立毕首纤学校,都要经过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分芹缓类管理。
问:浙江出台意见对民办校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
  1. 答:近日,浙江省 野禅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现有民办学校到2022年底前完成分类登记。
    意见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各地要放宽民办学校办学准入条件,继续执行好现有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支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互相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和“两免一补”政策。
    意见鼓励手锋探索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流动到从事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工作,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以外,有关部门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原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后,可按有关规定选择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若需重新流动到公办学校的,经同级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期间的工龄、教龄可以连续计算。
    加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中小学校任职任教管理。地方 可通过挂职、支教等形式,派遣一定数量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支持薄弱民办中小学,派遣数量不得超过该民办中颂薯尘小学校教师总数的20%。同一名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校累计任职、任教时间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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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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