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调研报告要求

领导干部调研报告要求

问: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有哪些
  1. 答:《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轿袜(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创作、咨询、审稿、书画等;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含帆胡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谈拦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几个问题
  1. 答:“等事项没肢迅”中应该包括枯此“私家车”和其他达到一饥虚定价值的物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一些事项应该报告的,那本人涉及这些事项就更应该报告。
问:党委成员调研多少天形成调研报告
  1. 答:30天镇棚乱。建立健全和薯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御档1至2篇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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