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首违不罚调研报告

税务局首违不罚调研报告

问:首违不罚存在的问题
  1. 答:法律分析:一是严格区分“首违不罚”范畴。推广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其目的纯让体现在两个方面:为了推动税务执法部门和企业共同从快从简解决问题,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执法效率,促进税法遵从;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让执法方式更适应市场变化、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但是,这不意味着尺裤悄只要陵渣是“首违”,就一定不处罚。如果不加区分地对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免予处罚,会导致一些主动违法、恶意违法行为逍遥法外,是对营商环境的破坏,也是对自觉守法企业的不公。因此,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一定要做好是否属于“首违不罚”范畴的区分工作。
    二是“首违不罚”需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在具体执行中如何界定,如何区别对待,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需要做好更多具体细致的工作,把区分的标准定得更细、要求说得更明,避免基层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要强化“首违不罚”清单和裁量基准的配套实施,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而使“首违不罚”产生负面效应,避免自作主张、擅用“首违不罚”酿成执法风险。
    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问:税务首违不罚解释
  1. 答:法律分析:“首违不罚”顾名思义就是第一次发生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有权行政机关可以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时,就需要依法处罚。结合税务行政执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就是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首次发生清单中局枝闷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上述纳税人、扣缴搭滑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税收桐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列举的“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等十种违法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问:税务柔性执法有温度,10项“首违不罚”清单发布了哪些内容?
  1. 答: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型悄首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卜数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对发生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首违不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运掘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税务局首违不罚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