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关于邪教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关于邪教调研报告

问:什么是邪教,有哪些危害?
  1. 答:如下:
    1、邪教说来真可怕,蛊惑人心害大家。
    2、反邪教要靠大家,联合起来你我他。
    3、邪教组织是首悉轿魔鬼,装神弄鬼迷惑人。
    4、发现邪教早报告,紧紧盯住不放过。
    5、传播邪教要***,告诉大家要守法。
    6、我们一起来记住,邪教祸害你我他。
    7、时时刻刻警钟响,眼睛擦亮意志坚。
    8、多少案例亲说法,远离邪教顶呱呱。
    邪教的危害
    1、国家的危者肆害
    首先邪教会让稳定的国家政治变得脆弱,对于国内稳定的局面有一个波动,邪教渗透力极强,容易侵入到国家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之中,让人们的信仰和三观崩裂,盲目的反对国家反对***。
    2、社会危害
    会陆判扰乱社会秩序,邪教最大的特点在于煽动人心,制造群体效应,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治安遭受着极大的挑战。他还会采用不同的借口来聚财敛财,公民的财产会被大肆搜刮,更为复杂的是会对人民群众进行洗脑,使其违背正常的道德伦常,法律和制度遭到藐视,让人们变得反社会、反文明。
    3、人权的危害
    邪教会伤害生命,禁锢人的自由,他还会通过贬低其他宗教来达到邪教崇高的地步,在人民被邪教控制后,剥夺自身的个人财产权、生命权等权利,使得和平民主的社会气氛重新的变得压抑封建,让群众的思想变得混乱。
问: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司法解释
  1. 答: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刑法修正案(九)》对邪教犯罪作出修正的背景下制定的。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邪教组织的内涵,细化了邪教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邪教犯罪的停止形态、罪数适用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反映了邪教犯罪发展的新态势,为司法机关办理邪教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悉则陵立盯档,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睁戚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检察机关关于邪教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