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1](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29号》文中指出2009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25.2%-37.5%、意大利公司5.3%-20.9%、英国公司20.9%、法国公司20.9%、台湾地区公司20.9%,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0月13日起5年。2015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37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2020年10月12日,应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2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6号》文中认为2016年7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33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各公司税率为:日本公司39.0%-45.7%,韩国公司37.3%,欧盟公司46.3%。2018年6月5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1号公告,接受株式会社POSCO的价格承诺申请,于2018年6月9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中止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3](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5号》文中指出2016年7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3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7月14日起5年。其中,日本涉案企业税率为15.8%-16.1%,韩国涉案企业税率为4.1%-16.1%,土耳其涉案企业税率为8.2%-16.1%。2018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4号公告,将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从4.1%-16.1%调整为8.6%-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4](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4号》文中研究表明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1%至26.0%。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按2010年第40号公告公布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7年9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50号公告,将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口的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由26.0%调整为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5](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8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0年4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2016年4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7年3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14号公告,决定由古比雪夫氮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古比雪夫氮开放式股份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5.9%的反倾销税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2017年7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6](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5号》文中指出2016年4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4月10日起5年。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7](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7号》文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称《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3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补贴和补贴金额、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12月10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补贴,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8](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6号》文中研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0年11月27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hina Chlor Alkali Industry Association;[9](2021)在《2020年氯碱行业相关政策动态汇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接上期)16工信部出台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推动民爆行业安全发展、做好民用飞机和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监管工作等六方面共十八条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10](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2号》文中研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9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6号(论文提纲范文)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二、复审调查期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四、复审内容
五、登记参加调查
六、查阅公开信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八、调查方式
九、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十、不合作的后果
十一、调查期限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5号(论文提纲范文)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二、复审调查期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四、复审内容
五、登记参加调查
六、查阅公开信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八、调查方式
九、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十、不合作的后果
十一、调查期限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8号(论文提纲范文)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二、复审调查期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四、复审内容
五、登记参加调查
六、查阅公开信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八、调查方式
九、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十、不合作的后果
十一、调查期限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9)2020年氯碱行业相关政策动态汇总(论文提纲范文)

16工信部出台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17应急管理部公布危化品安全淘汰两目录征求意见稿
18山东省印发液氯储存装置安全改造和液氯泄漏应急处置指南
19河南省出台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20七部门联合发文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21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2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23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24生态环境部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
25《〈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公示
26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氯乙烯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27《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发布
28应急管理部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29《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30《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征求意见
3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获通过
3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发布
3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印发
34生态环境部发布危废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3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29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58)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6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39)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5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39)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14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38)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8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24)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5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21)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7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19)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6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18)
  • [9]2020年氯碱行业相关政策动态汇总[J]. China Chlor Alkali Industry Association;. 中国氯碱, 2021(02)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1年 第2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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