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调研报告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调研报告

问:检察院的刑事案件量刑标准
  1. 答:检察院无权量刑,只能提供量刑建议。只有法院才能在刑事判决中对被告进行处罚,即判处什么样的主刑和附加刑。运悉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蚂悄首是审查批准逮捕、自我调查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闷数公诉案件的公诉,并作为控方出庭。
    《刑事诉讼法》。
  2. 答:1.
    在《最高人民知余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明猛首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十激数一条之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2.
    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
    3.
    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3. 答:法院决定实际量刑标准,检察院具有量刑此扒建议权。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森陵昌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汪如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问: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
  1. 答:一、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蔽神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亏悉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事故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销并乎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
  2. 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该罪名的立案标准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之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已经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
    所谓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司法解释,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高丛拦。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了重大政治的影响或者引起单位职工强烈不满,导致罢工、停产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郑好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规引用
    《 刑法 》
    查戚胡看全文
  3. 答:主要根据人员伤害死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立案!
问: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
  1. 答:警队立案办案的流程应该是先立案再侦查,然后再办案
  2. 答: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嫌郑闭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芹裂丛配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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