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问责理论文章

追责问责理论文章

问:追责的重要性
  1. 答:问责制度应该是一个问责、追责、负责相统一的配套工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问责是前提和基础。人们通常把领导称作“负责人”,既然是负责人,就应该首先明确负责哪些事务,各项事务的内容和要求又是什么。对这些事务,在考核和评价时不仅要有定性的要求,而且要有定量的指标。这样,履行职责和追究责任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领导的责任明确化、具体化,就是要问责。追责则要解决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问题。追责,就是追踪领导履行职责的情况,奖励尽职尽责的干部,追究渎职和失责的干部。一项好的制度,不仅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而且要求执行严格、奖惩分明。如果不能对领导干部的履责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对渎职行为进行严格的追究,那它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一些单位和部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责任制度执行不力、渎职行为惩罚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无论是问责还是追责,其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处理相关责任人,更重要的是促使领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从而更好地推进事业。也就是说,问责和追责都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
  2. 答: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有些职责不够清楚、权限不够明确,出现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况。在问责过程中,被问责官员具体承担的是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还是其他责任不清楚,以及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的责任该如何确定,很难下结论。责、权不清晰,会导致责任人不清,问责的效果难免就会打折扣,一个没有明确责任体系的问责制度只是一种摆设。所以官员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对每个官员的权力与责任有明确的划定,被问责者应该是负有明确责任的官员,而现实中在这一方面至今仍存在着不足。
  3. 答: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说明责任对人的重要性。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的是责任重要性的名言警句的内容,希望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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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受责任的能力是衡量人的标准。—— 史密斯 英国地质学家
    2) 教师的威信首先建立在责任心上。—— 马卡连柯 前苏联教育家,作家
    3) 爱国主义是一种生动的集体责任感。—— 奥尔丁顿
    4) 男子汉的责任就竭尽全力去做能够做到的事。—— 爱默生 美国作家
    5) 一个人越敢于担当大任,他的意气就越风发。—— 班斯腾·班生 挪威作家,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6) 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 易卜生 挪威剧作家
    7) 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易卜生 挪威剧作家
    8) 当伟大的伊拉克革命来临时,你将被追究责任。—— 萨达姆 伊拉克第五任总统
    9) “求真知,做正事”,是人类全部责任的概括。—— 赫胥黎 英国博物学家
    10) 友谊永远是一个甜蜜的责任,从来不是一种机会。—— 纪伯伦 黎巴嫩诗人作家画家
    11) 提出目标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实际上这是他的主要责任。—— 巴纳德 美国管理学家
    12) 你若希望你的孩子总是脚踏实地,就要让他们负些责任。—— 班扬 英国作家
    13) 作家要关注现实,关注人生,关注人性。作家是先被人物感动,然后才去关注事件。生活中一些人物感动了我,触动了我的心灵,引发了我的创作 冲动。《蛙》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原型"姑姑"是我大爷爷的女儿。作为高密东北乡远近闻名的妇婴名医,她五十年的从业生涯中有很多传奇经历,这些传奇的经历 引发了 ......
问:如何把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追责
  1. 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追责表现为有权必有责,责权必相等。
    党员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因此必须服务于人民并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象征着责任、义务和无私奉献。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
问:追责与问责的概念
  1. 答:法律分析:1、问责是追责的前奏,也就是说对于某个错误,先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就是追责,顾名思义也就是追究责任。问责指的是调查核实的那一步,追责是指追究责任那一步。
    2、问责,本身是个舶来品。 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官员队伍的决心。
    3、追责,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分为“总则”“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附则”四章。第一章规定了《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问责对象、实行问责的基本原则、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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